攝影師:Yan Krukov,連結:Pexels
大綱:
1.勞退自選意願調查
2.勞動基金弊案
語音網誌: https://sndn.link/willyfc5566/F4ICyx
S7EP9||勞動基金弊案多,是什麼汙了你的心?不看不知道,一看嚇一跳
前言
我覺得這集應該很精彩,一起來回顧一下勞動基金的弊案有哪些,這些資料都有附新聞出處,因為新聞太多了都可以交叉比對,應該不是網路新聞唬爛。為什麼要了解這個呢?因為勞動基金就是勞保跟勞退基金兩筆錢合在一起,這個就是我們的血汗錢阿。
目前政府共有四大基金,包括「郵政儲金」「勞保基金」「退撫基金」「勞退基金」,其中又以勞動基金(勞保加上勞退基金)規模最大。而這個基金除了政府勞動基金局操盤外也會委託投信代操
一般的老百姓就跟我一樣每天忙著上班,哪有美國時間研究勞動基金的績效或是他們是不是很認真盡責地,幫我們照顧好財產。不看不知道,一看嚇一跳,我的媽阿,這些做黑心事的投信真的太多。
勞退自選意願調查
2021/03/26 新聞,開放勞退自選? 勞動部下半年啟動勞工意願調查
勞動基金運用局去年底爆出弊案,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「開放勞動基金(勞退6-12%)有限度自選投資組合」,獲近6千人附議,勞動部官員今表示,下半年將啟動勞退自選意願調查。目前傾向調查對象為已選擇勞退金自願提撥的勞工。
勞動部過去也針對自選進行調查,結果近6成民眾不贊成開放勞退自選。
勞基金弊案爆發後,引發民眾對勞動基金投資運用績效的注意,民眾提案指出近年來勞退基金運用績效不佳,遭挪用的新聞層出不窮,建議政府勞動部效法美國有限度開放自選組合,讓民眾可自選投資組合。
心得:
勞退基金每次常會被網友酸是在股市大跌的時候,拿來幫政府護盤用的,今年到七月的收益率大約是6.9%,政府公告參考。個人覺得以政府今年來說,表現還算不錯了,但是每隔幾年就傳出有弊案,這點的確讓大家失去信心。
另外因為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,未來勞工退休金沒有心的人當勞工繼續投入,滿有可能沒辦法繼續支應大家的退休。
2021-03-05,新聞,勞保破產時間緊迫 專家:改革不能再拖
勞保局精算評估,勞保二○二六年將面臨破產危機,學者專家紛紛指出,勞保改革已迫在眉梢。
勞保局二○一八年財務精算報告,勞保五十年未提存潛藏負債已增加到九點一一兆元,破產年限由二○一五年精算的二○二七年提前至二○二六年。
心得:
勞保基去年的收支逆差到480億元,近期缺口增加到七百億,聽起來真可怕,代表退休的人越來越多,勞保投資賺的錢還不夠支應大家的退休金。如果2026年勞保破產,大家願意繼續繳勞保嗎?
有篇文章是政治大學教授黃泓智提到可能解決的方法。
(1)建議大家退休後人要有效率的規畫退休理財
(2)建議大家不要因為擔心勞保破產就一次領勞退金,即使給付變成50%月領也比較划算。
(3)建議大家勞退基金自提比率要提高,減少缺口
(4)勞退基金自提這部分應該開放選項變成自選或預選機制,增加投報率,彌補退休缺口。
(5)民眾自行規劃退休金,若能增加投報率,這樣每月準備金額可以減少。
心得:
我以為項目1跟5都是教你自己投資理財,好像也沒有別的方法。
項目3教大家自提的比率多一點,大家就對政府沒有信心自然不願意加提撥錢。項目4這個比較實在一點,可以讓大家自己提撥的部分,開放自選投資,我想這部分的錢就不要去算投資獲利稅金,應該大家會有意願參加。我相信這也是整府這次推行【好好退休】的目的,先教育跟培養社會大眾有自己投資規劃的能力跟習慣。
勞動基金弊案
2021/09/30,新聞,又爆經理人涉代操勞退基金炒股!
統一投信孫姓與張姓前基金經理人,疑似從2017年到2019年初,利用受政府委託操作勞退、勞保基金,以及強漢、大滿貫基金時,利用人頭在市場上購買遠百等特定股票獲利,2人共賺進約8千萬元。
勞金局說如果有違法、損及勞動基金權益,勞金局將向投信公司求償。
心得:
這個是最新的新聞,說實在平常真的很少在關注勞保勞退基金這件事情,我只知道傻傻繳勞保而已,做了這個研究才發現,挖這邊的洞好大,為什麼這些基金經理人可以內神通外鬼去不法獲利?而我們一般老百姓好像都不能做什麼,只能讓有錢的人把我們錢繼續A走。
2021/4/22,新聞,勞動基金弊案
勞金局追償3投信2740萬元
復華、統一與群益3家投信涉入勞動基金弊案,各遭金管會重罰新台幣450萬元。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,將追償3家投信共2740萬元損失,履約保證金2.7億也先不返還。
新聞,共10位經理人被懲處,復華投信、群益投信、統一投信副總均被解職,3年內不得回到金融圈,合計罰金1350萬元。
心得:
這個新聞一連十三間的投信,還都是國內知名的投信公司,損失2700萬,這個真的討得回來嗎?當然有履約保證金沒錯,但是得要證明真的有罪。從新聞看起來虧了2700萬,但是罰金只有1350萬,一定是我數學不好覺得好像不平衡?
看看金管會做了什麼?
(1)最近1年不得申請(報)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,但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認可者不在此限。
(2)最近2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、兼營期貨信託事業。
(3)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投資國內外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、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。
(4)申請政府基金之全權委投資業務將受影響(5年不得參與招標)、於前述專案審查報告尚未經金管會認可缺失改善前,金管會得退回或不核准其申請。
我覺得這些項目似乎不痛不癢的感覺,頂多就是第四項,五年內不得參與政府基金招標,也就是幫忙政府代操這件情,其他只是一兩年內就會解除的罰則,真的還好。按比例原則來看,政府虧的錢好像還比較多。
2020/11/30,新聞,4.4兆勞動基金又出包!炒股弊案從輕發落,虧損卻全民埋單?
勞動基金規模高達4兆4000多億元,近10年傳出不少弊案,過去都是代操的投信經理人炒股自肥,這次新聞卻是官員收賄炒股。
當勞動基金發生炒股弊案,基金經理人利用代操坑殺投資人,勞動基金動輒虧損上億元,但基金經理人卻往往只被解職,或投信被求償。
過去的歷史紀錄,頂多基金經理人依照背信罪處罰,其他內線跟操縱股價最常常都不起訴,即使被起訴只要繳出非法所得跟懺悔,法規會從輕量刑。
小知識,引用自刑法
背信罪於刑法第342條明定:「為他人處理事務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或損害本人之利益,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,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歷史上的幾個勞動基金弊案:
(1)2012年,安泰投信謝清良跟凱基彭國興炒作盈正。
盈正是從上市公司漢唐分割出來的事業部門,它在興櫃時就開始有炒作的跡象。當年2010年有些基金經理人在MSN的標題寫道:「九月九,秦王登基」,暗示要炒股啦。某投信前副總:「開名車、住豪宅
怎麼可能沒問題?」
心得:
這個真的是共犯結構,讓我覺得這些基金經理人的操守讓人難以置信。其實這個就是一種人性的問題,當金錢擺在眼前,如何不動心?我以為最好的方式是設計好監管的機制,就類似政府應該要有行政院、立法院、監察院等等的機構互相制衡。他們開名車,我騎摩托車,這樣對嗎?
(2)2013年,新聞,時任日盛投信投資長陳平、前寶來投信協理瞿(ㄐㄩ)乃正,藉代操勞退基金,以人頭搶先買進,再以高價賣出獲利,造成勞動基金虧損38億元,結果只有沒收犯罪所得3116萬多元、605萬多元
陳平的爸爸陳瓊讚當過檢察官、兩任立委與國民黨組工會主任,曾任台新投信董事長;陳平的哥哥陳安是外資券商研究部門主管。陳瓊讚、陳安與陳平父子三人,都在金融圈且有律師執照,他老爸目前80歲,政商關係很厚。
檢察官經深入調查,發現陳平、瞿乃正分別涉嫌於2010年到2012年間,在政府基金進場買進前,以他人名義或與他人共謀,先行買進相同的股票,於同日或數日進場買進並拉高股價,即行出脫,藉此短線來回交易,比較知名的股票是F─晨星以及碩禾,一共炒了十幾檔。
(3)2014年,元大寶來、第一金、新光等投信與股市炒手黃明松勾結,在2011至2012年間,結合股票上櫃公司佳總興業、佶優科技等人,針對佳總、佶優與萬潤科技的股票進行大量集中及反覆下單交易,製造交易活絡假象。勾結元大寶來、第一金及新光等投信公司基金經理人,以及旺旺友聯產物保險公司投資部,挪用旺旺友聯、第一金、勞退、勞保基金等9檔基金,最後吃下這3家公司股票,坑殺勞保勞退基金 股市炒手黃明松判刑8年半定讞。
心得:
這個股市炒手,跟一個投顧老師黃明松同名,結果造成人家很困擾,年紀差了很多,只能說他很賽跟人家同名同姓。
(4)2020年就是勞動基金投資組前組長遊迺文案
新聞,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涉嫌「勞動基金炒股弊案」,被控貪污、違反證交法。這件事主要是他被控拉攏代操投信,承接寶佳倒貨的遠百持股,護航寶佳出脫持股獲利約4.5億元。
寶佳在2019年5月買進18萬張遠百股票,2020年5月至7月疫情嚴重時開始倒貨,但賣出狀況不好,寶佳的主管邱裕元找上大學學長游迺文,要他用勞動基金承接寶佳的遠百持股,游迺文要求復華、統一、群益投信等配合買進遠百股票。
心得:
通常這些弊案政府只能罰罰錢了事,也不是罰很多,頂多一些不痛不癢的罰則,例如禁止幾年內做些什麼事情之類的,但我們的錢卻怎樣也討不回來。未來基金若出現財務缺口,則由國庫撥補,等於全民埋單。
那到底為什麼會這樣呢?新聞上有提到例如罪責太輕、內線交易難以舉證等等,我以為要讓我可以拿出自提的6%,我在看完這些歷史新聞後,就不相信他們了,他們就跟一群螞蟻一樣圍著糖,一不小心就要偷吃一下,然後面對的罰則又輕,不痛不癢,甚至連政府官員一起來惡搞。
他們開名車住豪宅,也許輕判一兩年,關出來後又可以爽爽過,因為內線交易這個東西真的很難舉證。例如有些投信他們消息靈通,他得到消息的管道並沒有留下任何紀錄,也可以見面商談之類的,完全不留痕跡,在委託其他人頭去買賣股票即可,中間也不要留紀錄,最後再拿回這些不法所得花用。
在金融市場裡,太多黑暗面,而我們只是受害的那一群,除非罰則超大而且有各種監督的機制,才有辦法遏止問題的發生,很顯然這個系統目前沒有,所以弊案持續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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